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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承诺对年底不立案坚决做到零容忍

 中新网11月23日电 23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全国法院整治年底不立案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诉讼服务中心主任钱晓晨表示,人民法院将坚决巩固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全面整治年底不立案问题,对依法应当受理的起诉,切实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钱晓晨表示,改革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2015年以来,人民法院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一系列制度文件,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要求全国法院对依法应当受理的起诉,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特别是2019年以来,全国法院以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为引领,深化案件“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改革,实现跨域立案服务四级法院全覆盖,平均当场立案率超过95.7%,天津、上海、浙江、福建、重庆、云南等地法院当场立案率超过98%,赢得社会各界广泛赞誉。

  钱晓晨说,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的认识到,部分法院仍然存在着自11月底、12月初开始的年底不立案现象,严重影响司法形象,背离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党中央高度重视整治年底不立案、巩固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工作。全国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要求全国法院将整治年底不立案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作为检验教育整顿成效的重要指标,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执着,持续巩固深化改革成果,决不让“立案难”问题反弹回潮,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获得感。

  一、统一思想,增强整治年底不立案紧迫性、自觉性、主动性

  整治年底不立案,事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中央强调,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立案是审判的前提和基础,是启动司法程序的开关。只有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起诉,依法及时立案,才能有效发挥司法定分止争职能作用。整治年底不立案,就是要打通巩固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最后一公里,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年底立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努力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整治年底不立案,事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强调,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实践证明,立案登记制改革作为司法为民的重大举措,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讼,提高了诉讼效率,减轻了当事人诉累。部分法院有案不立、有诉不理,严重损害当事人诉权,与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要求相悖。人民法院将坚决站稳人民立场,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检验立案工作成效的首要标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需求、新期待。

  整治年底不立案,事关司法体制改革成效。立案登记制作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先手棋”,是确保司法体制改革成效的重要环节。周强院长多次要求,各级法院决不能因为审判压力增大就走回头路,决不能因为人案矛盾突出就发生限号立案等问题。人民法院充分认识到,年底不立案问题是立案登记制的一块短板,要以更高站位、更大格局、更宽视野推进司法改革工作,不断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深化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不断提升服务保障当事人诉权能力水平。

  二、多措并举,确保整治年底不立案“立竿见影”

  一是开展调研,找准问题症结。按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关部署,最高人民法院采取大数据调研、实地调研、委托调研等方式,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门调研。成立三个调研组,先后深入浙江、湖南、湖北、贵州、陕西等地基层一线,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走访等形式,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和群众代表意见建议。依托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提取近三年四级法院,覆盖民事、行政、刑事自诉、国家赔偿和申请执行五大类案件的年底立案数据,形成大数据分析报告。通过调研,全面掌握全国法院年底立案总体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成因,研究对策举措,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为下一步采取有针对性整治举措,确保标本兼治、常治长效,奠定坚实基础。调研发现,年底不立案问题成因复杂,受案多人少、审判执行压力大等客观因素影响,存在着思想认识不到位、制度执行监督不彻底、考核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主要表现为搞变通限制立案、以调代立、不立不裁、限号立案、拖延立案、增设立案门槛等。

  二是召开会议,明确工作要求。1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四级法院专门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整治年底不立案工作。要求各级法院提高思想认识,将整治年底不立案作为检验教育整顿成效的“试金石”,以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的态度,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坚决杜绝年底不立案。强调各级法院要采取过硬措施,杜绝整治年底不立案“一阵风”。要求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防止整治年底不立案“走过场”,确保整治实效。

  三是下发文件,提供制度保障。最高人民法院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年底拖延立案、限制立案问题,立足“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统一,研究建立整治年底不立案问题的长效机制,将这项工作抓实、抓常、抓到位。在专题调研基础上,经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论证,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给全国法院下发指导意见。意见坚持人民至上,以更高站位、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整治年底不立案;注重系统治理,深入查找问题根源,多维度综合施策,通过一系列“组合拳”,推动整治年底不立案问题走深走实;抓住主要矛盾,聚焦问题症结,拓宽监督渠道,严肃追责问责。意见从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强化条线指导、加强立案监督、提供组织保障等方面,对全国法院整治年底不立案,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为全方位监督全国法院年底立案情况,最高人民法院紧锣密鼓建成人民法院立案偏离度预警系统,通过大数据分析,全景展现全国法院立案数波动情况,预警通报波动异常、立案偏离度大的法院。对加强内部监督提供数据支持。

  三、庄严承诺,对年底不立案坚决做到零容忍

  钱晓晨表示,周强院长反复强调,不立案不仅是法律问题、作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要求各级法院对年底不立案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决不姑息。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就是向社会各界公开承诺,人民法院将坚决巩固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全面整治年底不立案问题,对依法应当受理的起诉,切实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来访、来信、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途径反映或者监测预警发现的年底不立案问题,各级法院将坚持刀刃向内,一查到底,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责任,决不允许在落实立案登记制要求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对经查实存在年底不立案问题突出的法院,采取“一票否决”,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对问题突出且迟迟没有整改的,约谈主要领导,作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典型,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