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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将就“国歌法案”提交立会:侮辱国歌或监禁3年罚款5万

海外网6月21日消息,香港特区政府准备于立法会暑假休会前,将《国歌法》草案提上特区立法会首读及二读,而特区政府行政会议最快下周二(26日)会审议草案。据了解,立法内容将倾向宽松,其中只有两项条文需负上刑责,包括国歌不可用作商业用途,以及故意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但草案并不会就“贬损”或“商业用途”作定义。

据香港《大公报》消息,《国歌法条例草案》已完成了一段时间,内容与《国旗国徽法》基本一样,而其中有两项条文需负上刑事责任,包括国歌不可以用作商业用途,以及故意篡改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前者最高刑罚是罚款五万元(港币,约合41440元人民币,下同),后者则是罚款五万元及监禁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