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2025年3月4日,由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办的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民法典》人格权编法律适用问题研究”开题论证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成功举办。本课题联合承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及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课题组成员,与来自课题指导单位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北京互联网法院、清华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四川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广东财经大学等单位的多位专家学者就课题研究方案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新宝主持开题论证会的开幕和汇报环节。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新宝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姚辉致欢迎辞。姚辉教授首先对本次论证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对各位专家、学者的到来表示由衷的感谢。姚辉教授肯定了本课题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指出人格权编于《民法典》中独立成编在世界范围内独树一帜,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姚辉教授表示,课题主持人石佳友教授多年来深入研究人格权法的前沿问题,并积极承担人格权法的教学工作,在《民法典》编纂过程中也曾深度参与人格权的立法工作。这些有益的经验为课题的顺利开展打下扎实的基础。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姚辉
课题共同主持人、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法学院教授石佳友对最高人民法院、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与会学者在课题申报过程中的宝贵指导与支持表达衷心感谢,并表示十分荣幸与苏州中院合作开展课题研究工作。石佳友教授强调,本课题旨在服务司法审判实践,全面梳理人格权司法保护现状,构建人格权与其他法律的衔接机制,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格权司法保护经验,为最高人民法院起草人格权编相关司法解释提供参考,助力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现代化。石佳友教授随后汇报了课题的总体框架和构想,强调课题研究内容涵盖新科技时代人格权保护、新型人格权益认定、社会热点中的人格权保护等多个前沿领域,课题组拟综合运用案例分析、实证调研等多种方法,预期产出人格权司法适用的研究报告等科研成果。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石佳友
受课题的共同主持人、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建功委托,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恩乾参加论证会并作汇报发言。杨恩乾副院长首先感谢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人民大学的支持,并回顾苏州中院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之间的紧密合作关系,肯定了本次共同申报课题的重要意义。杨恩乾副院长指出,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人民法院近年来受理的人格权纠纷案件数量快速增长,苏州中院将以案件审理为切入点,总结实践中突出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司法实务中的丰富案例资源为依托,为课题开展提供充足的实践素材,确保课题研究有序推进,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杨恩乾副院长最后表示,希望能充分发挥数字法院优势,以司法大数据助力实践研究,通过选编典型案例等方式,将课题成果运用到司法裁判中,实现成果的转化。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恩乾
会议的第二环节由石佳友教授主持,参会的专家学者就课题未来的研究工作提出了十分有益的指导和建议。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司艳丽指出,落实《民法典》人格权编的规定是实务界和理论界共同的任务,苏州中院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合作可以发挥双方优势,课题成果对最高人民法院日后制定相关司法解释有重大参考意义。司艳丽副主任强调,课题研究首先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突出课题的应用价值。她指出,课题组要坚持问题导向,从全国经典案例出发,聚焦一般人格权保护、新型人格权益界定、民刑交叉问题等实践疑难问题,将理论与实践结合,形成合力。司艳丽副主任认为,《民法典》颁布五周年在即,应充分利用好相关资源对司法实践进行梳理和总结,要加强法院与高校的合作,充分利用实践资源推动理论研究,为司法解释的制定贡献智慧,以司法手段保护人格权,助力国家人权事业高质量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司艳丽
北京互联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姜颖在发言中表示,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给人格权保护提出了很多挑战,本课题体现了最高人民法院对人格权保护的高度重视,人大法学院与苏州中院的合作为高质量完成课题提供了有力保障。姜颖院长对课题设计中的问题导向予以充分肯定,并指出课题应重点突出新技术对人格权保护的影响,以司法实践为立足点,明确新型案件中的人格权益基础和法律保护边界。姜颖院长结合北京互联网法院在互联网纠纷审判领域所积累的经验指出,本课题在研究方法上可以与知识产权领域进行横向比较研究,结合本国实际情况,借鉴国际经验;在研究成果上可考虑将典型案件整理成册,为司法实践提供参考。
北京互联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姜颖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申卫星充分肯定了课题研究方案的学术价值,他指出,人格权法极其富有成长性和演进性;从研究框架来看,本课题研究内容全面、意义深远。他建议在研究工作中关注器官捐献、AI换脸等人格权新问题,注重应用新兴科技,突出多学科的交差融贯,以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手段开展量化实证研究。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申卫星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新宝指出,课题组须充分考虑到现实可行性的问题,要重视时间管理、突出重点,抓住难点问题,聚焦实践问题,不要奢求以一项课题去建构某一领域的完整体系;本课题要以人格权司法保护为中心,认真梳理裁判思路,为后续理论整体创新作先导贡献;他建议,课题组要特别注意结合司法中高频的、分歧较大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新宝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姚辉也强调指出,要充分意识到,司法研究重大课题与其他类型的重大课题在目标定位上存在明显的差别。司法研究的重大课题始终聚焦法律适用问题,针对司法实践所出现的实际情况,紧扣法院的审判实践,提出对策性的建议方案;这是司法研究课题的实践价值所在。姚辉教授表示,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将为本课题的研究工作开展提供全力支持和保障。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姚辉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民事处处长陈龙业表示,课题应当聚焦如何统一法律适用。他强调,应着重理论与实践的深度融合,在课题研究成果转化中,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过往司法解释的制定工作思路,全局、动态地总结审判实践经验,推动民法典新增亮点制度的落地,实现规则细化、完善配套制度,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陈龙业处长还对课题成果的转化应用提出了具体建议。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民事处处长陈龙业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财经法学》副主编朱晓峰认为,课题要注重理论与实践、实体与程序、体系性与碎片化、传统性与现代性的协调,以及科技与伦理、财产性与精神性相结合。他指出,课题研究既要立足于成熟的司法实践、学说与理论,也要展现出适度的前瞻性,为未来的司法实践提供指导。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财经法学》副主编朱晓峰
会议的交流及总结环节由姚辉教授主持。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民事处三级调研员陆昱在发言中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十分重视《民法典》人格权编相关司法解释的制定工作,希望课题组能够为司法解释的制定提供充足的智力支持;她表示将为课题组未来的研究工作提供充分支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黄源榕结合一线审判工作经验指出,人格权法是老百姓能够切实接触的“活法”;课题组将充分立足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实践,在证据处理、规范适用、利益衡量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参会嘉宾还围绕个人信息保护、人格权的商业化利用、人格权与知识产权的衔接、生命和健康权的前沿问题等主题展开热烈的讨论交流,这些交流为未来的课题研究进一步明确了方向和重点。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民事处三级调研员陆昱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黄源榕
会议最后由石佳友教授和杨恩乾副院长作总结发言。他们均认为,此次开题论证会为课题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专家们的指导为课题研究提供了极具启发性和参考价值的具体指导和建议,课题组将进行认真学习吸收和转化落实,严格按要求完成高质量的课题研究成果,为促进高水平的人格权司法保护提供理论支撑和裁判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