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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成本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信息详细
 

法制与法律不是并驾齐行,违法成本太低的其结果就是这样。

旧中国衙门口朝南开,百姓有理有怨没钱别进来,我们生活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中国,应该是个法制社会,讲究人人平等,可我却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至今满腹的冤屈无处去申。2006年我被四名暴徒打伤致残,因河北省保定市北市区法院判决不公,徇私枉法。为了维护我的合法权益,便走上了申冤之路,至今快六年了,还是申冤无门,没人为我们穷苦人主持公道,我的处境越来越艰难与凶险,总是有股黑势力一直围绕着我,危害我及亲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天天生活在恐惧中,不知哪天灾难会再次降临在我们头上,我们仿佛活在万恶的旧社会,叫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灵,所以我恳求全国人民的帮助,请求大家明辨是非,希望得到您们的支持与帮助。在此感谢大家了。
  我叫胡德明,男,生于1959年,身份证号码130604195906240036,电话13230200340,家住河北省保定市北市区薛留营东街142号楼1单元503室。1979年参加工作,因时代变迁,1999年我和爱人先后下岗,为了生存,做小买卖维持生济。
  2006年12月13日晚,四名歹徒与我发生摩擦,并对我施加暴力,以致打伤致残,四人逃窜。后经医院鉴定为四级伤残(至现在已经完全丧失生活能力)。我报警后,经和平里派出所备案,办案民警以犯罪嫌疑人身份不明为由,没有立案。在万般无奈之下,我带着病残的身体,在家人和朋友的帮助下,进过38天的努力,于2007年1月19日晚我们将犯罪嫌疑人交到了保定市和平里派出所,后经保定市北市区法院审理,在庭审辩论中,审判员始终偏袒被告,我在争取自己的权益时,都被审判员驳回,审判员还说打死个人不过两万元。2007年5月初,在我不在场的情况下北市区法院做出了判决,事后通知我去领判决书,我看到判决书是个颠倒黑白的判决,四名犯罪嫌疑人,一个顶罪,一个变成了证人,一个外逃,一个下落不明。判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4354元,被告主动赔偿原告(我)13000元。四名暴徒将我打伤致残,判决却如此简单颠倒是非。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了讨回公道,积极申冤却被层层阻拦,我就不信中国没有讲理的地方,为了洗清冤屈,便到北京申冤,招之而来的打击、威胁、恐吓和迫害已无法形容,我的家人也被卷入其中,姐家、妹家多次遭到骚扰、威胁,弟弟也被砍伤。
  2008年我家房屋被烧三次(房子木结构长4.5米,宽2.9米高2.5米)。第一次屋顶着火,邻居帮忙把火扑灭,第二次右侧着火,我及时发现扑灭,烧了个洞。(均系故意纵火)
  2008年12月19日晚屋子被彻底烧完,屋内有多种货物,损失几万元,当时报了警,现场勘查是故意放火。
  2008年12月20日在警察还没来得及破案的时候,派出所片警和居委会领导找上门逼着我赔偿他人损失,共计1500元左右。
  2009年总是有伙不明身份的人跟踪并且袭扰我 。
  2010年3月月居委会监视跟踪我。
  2010年5月在家门口又被打伤,报了警派出所办案民警硬说我伤害了他人,我了解后,那人是旧伤,这分明想讹诈我,没有得逞。
  2010年12月份某天深夜卧室的防盗门被打开。
  2011年3月居委会办事处监视跟踪我,还有一伙社会人员监视跟踪我(五男两女)。
  2011年3月3日晚,我在门口休息,我见这伙人出现,便起身上楼,被这伙人拦截敲诈(两男一女)。我报了警,民警到场,把这些人带走了。
  2012年3月4日中午,还是这伙人到我家要钱(两男一女)。报了警,民警到,我和这些人一起到派出所,我想问明白这是为什么,可没人理睬。
  2011年3月11日晚、3月18日晚还是这伙人再次来到我家要钱(三男)。我报了警。因民警没到当时居委会办事处人员在路口值班,我敲打他们的车没人应(白色面包),那些人跑掉了。
  2012年3月,居委会办事处人员监视跟踪我。
  2012年3月4日上午我出门时,居委会办事处人员不许我出门,有人还想讹我,报了警,民警到了却没有维护我的权益,反而和他们一起阻止我,逼得我差点跳了楼。
  2012年3月5日我母亲家也被居委会人员还有新市区法院人员监视。
  2012年3月6日上午我要出门,从车(政府的车)里下来两名男子再次将我打伤,居委会办事处人员都在现场却无人阻止。民警到,叫我和嫌疑人一起到了派出所,当时办案人员说我冲撞他人要扣留我,我据理力争,民警跟我唱了个红白脸,便让我离开派出所,两名嫌疑人紧跟身后,看到他们人数不断增加(8人),我怕遭毒手,没敢回家,去我母亲家,他们跟到我妈家,我担心会连累亲人,便去了我姐家,后来接到我弟弟电话告诉我他家被砸,叫我注意安全。居委会领导事后到我家,接着又来了一大堆人,其中就有上午打伤我的那两个人,我报了警,民警到后不作为,我不断求助110,他们才把嫌疑人带走,我才敢离开我姐姐家,到家发现自己家也被砸坏,居委会领导也到了,我再次报警,民警到后看到现状,叫居委会领导通知办事处把我家的房屋修好,事后政府赔偿我弟弟家1000元,我家2000元。
  2012年3月17日晚我弟弟出车(出租车)被劫匪砍伤右臂,抢走现金50元,惊吓住院。为了讨个公道,我多次找派出所,保定市公安局答复我说还没有形成事实,不给追究。
  这还有没有天理了,难道真得是事态炎凉了吗?但我坚信有共产党的领导,为争取生存下去的权利,被迫到北京申冤,招来的却是派出所,办事处的威胁,恐吓、威胁和骚扰,甚至我的家人也受影响。
  2012年9月7日,我去北京申冤,结果北市区法院、办事处人员直接把我送进了和平里派出所,办案人员叫我签字,说我违法上访要拘留我,我没签,扣留了我四五个小时,最后办案人员严重警告我,如果我敢再到北京上访,回来就劳教或者判刑,接着办事处人员找我谈了几次,说我的事已解决,因为我多次到北京上访,给政府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所以要让我承担经济赔偿。
  这个世界还有没有公平正义,我们生活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应该人人平等,每个人享有人权,我的权益却被剥夺了。
  自2006年我被打伤致残(四级残疾)到现在已经六年了,我不停的奔波,希望讨个说法,但是时到今日,沉冤似海,在短短的几年里,饱受着摧残和屈辱,经受着骚扰、威胁、恐吓、及家人和财务的威胁,我已经走投无路,在绝望中彷徨,精神在崩溃中挣扎,所以我恳求全国同胞们的帮助,我太需你们的支持了,因为我想活下去。虽然我只是个农民,但我也知道礼义廉耻,我也有尊严。我已经活了半个世纪了,我只想讨回个说法,讨回一个做为人的说法!!
  胡德明
  201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