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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面服刑十五年”,吞噬了法治文明的底线

 犯罪就得受罚,方能彰显法律的权威性与神圣性。为犯罪分子开绿灯、搞变通,让其逍遥法外、躲过惩处,是对被害者及其家属合法权益与精神情感的戕害,也是对法治精神的极度践踏,吞噬了法治文明的底线与红线,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价值丰碑推倒,包庇者、纵容者是不可饶恕和不可宽宥的。

  最近,内蒙古“纸面服刑十五年”事件在网络引发广泛关切。相关犯罪人不仅杀人,还通过各种“神通”保外就医、无罪释放,躲过了“15年牢狱”,还在事业上一路高歌,入党、当村干部。如此,离奇且神秘的“人生旅程”,超出了普通群众的脑袋,也刷新了普通群体的“三观”。更让人感到意外的是,事件被广泛关注、引发舆论聚焦,竟然是当事犯罪人因侵占公款等腐败行为而点燃了导火索,最终将自己送上了法律的审判台。

  15年的纸面服刑,究竟隐藏了什么样的肮脏无耻利益链条,能够篡改和重启一个犯罪者的人生,让其“脱胎换骨”、重新登顶,这样的“神助攻”背后,是一群群赤裸裸的恶魔。好在“烂泥终究扶不上墙”,设计好的“再生路”,还是倒在了自己心术不正、作风卑劣的本质里。杀人犯罪账与贪污腐败账,“两本账”要一起算,只不过谁在为“纸面服刑15年”开后门、开绿灯,必然同样是第一本账最需要算清楚的。否则,“破窗效应”下,又会冒出下一个“会办事的能者”“敢挑战法治权威的来事者”。

  人人平等是法治精神的底座,既要求每个人平等享受法律权益,又要求每个人平等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纸面服刑15年”,不管是当事犯罪者,还是替其“包场包办”者,都得一体化、一揽子、一竿子追责问责,将法律的公平正义竖起来,让法律成为生威的利剑、带电的高压线。

  法者,天下之公器也。无规矩不成方圆,法律的践踏是对社会秩序的推倒,“纸面服刑15年”对司法公正体系机制构建是一块绊脚石,是现代法治文明社会不可容忍的对象。相信,随着相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深入调查,一定会让正义到来,彰显“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法治刚毅与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金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