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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的含冤呐喊及血泪控诉

 本人张永军,现年57岁,江苏连云港市海州区人,也是连云港凯然电器设备有限公司(原连云港市沈大金属型材厂)法人。长期含辛茹苦、守法经营,却因现海州区政协 汤成元等少数地方领导无视党纪国法,受尽打击欺压,蒙受惨重损失,暗无天日之中盼望一糸光明。叩求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机构领导同志在百忙之中给予关心,依法公正地解决我的血泪冤案。
  一、企业基本情况
  我厂成立于1996年,相应政府号召,安排部分残疾人员,由连云港市民政局认定为福利企业,现有职工38人,年生产规模约8000万元,主要生产电器开关柜体及金属型材。 2004年6月按原新浦区政府关于企业改制的号召,经合法程序兼并市石英制品厂。根据企业良好发展前景,在原新浦区沈圩厂区基础上,于2005年决定在海宁工贸园购地15亩,建设新厂区,谋求扩大再生产,实现报效政府和社会的善良愿望。
  二、主要冤情说明
  (一)改制兼并冤情
  根据原新浦区企业改制总体规划,本人与企业改制的具体实施部门--新浦区经贸局经过反复商讨,于2004年6月23日签订《兼并协议》,全面兼并连云港市石英制品厂,无偿享有全部资产和债权,承担债务及人员安置。接受净资产为负155万元的企业,由于历史原因,政府改制方案确定原企业财务账册移交保存区经贸局,本人向区经贸局及相关职工累计支付95.4万元用于职工买断及安置费用。同时,安排原石英厂厂长陆建平等多名职工在我厂任职上班,并照章发放工资,直至离职、退休。原新浦区经贸局(现海州区经济信息化与发展改革局)却没有将市石英厂相关资料的移交我厂,且多次索要无果,致使我厂改制以来一直没有实际享用18.6万元债权,长期蒙受不应有的损失。
  (二)汤成元凌驾于法律之上,陆建平仗势欺人
  根据新浦区经贸局2004年3月31日《关于连云港市沈大金属型材厂兼并连云港市石英制品厂的改制方案》文件精神以及我与区经贸局2004年6月23日签订的《兼并协议》相关条款,我厂已经先后挤出95.4万元解决兼并前及兼并过程中的职工安置问题,也安排陆建平等员工来厂上班、发放工资、缴纳保险金,对部分安置范围的不上班人员发放生活费及缴纳保险金,应该说我们已经全面履行了自身的职责。
  2006下半年陆建平为满足私欲,煽动联合少数原石英厂职工,无视相关兼并改制协议文件的基本内容,提出一系列既不合法也不合理的经济要求,我厂依据兼并改制协议和文件,本着摆事实讲道理的原则,拒绝其不合理要求,也辅之以耐心说明。但陆建平坚持无理要求,不来厂上班,自动离职,开始反复上访。我厂为此事向原新浦区委金建猛书记汇报时,书记答复:“不上班不发工资。”但陆建平依仗其弟陆云飞身居副市长兼市公安局局长高位,于2010年1月6日捏造一份给金建猛书记的上访材料,找到其弟陆云飞幕后操作,陆云飞违背《信访条例》,先于金建猛书记2010年1月30日在上访材料上签“请金书记关照,谢谢!”的批示。在陆云飞的违规干预下,原新浦区政府组织中小企业局等九个部门联合调查,以区中小企业局名义,于2010年2月9日和9月8日两次行文明确指出:“虽然有部分职工待遇问题尚未解决,这需要多方共同努力,是因为陆建平本人没有将职工档案和有关账务按2004年3月31日改制方案移交区(原经贸局)现中小企业局造成的”。应该说,这些调查结论虽然未能公正地认可我厂支出95.4万元、已经完成履行了兼并产生的人员安置责任,却也明确说明陆建平的无理要求原因在其没有及时按改制方案移交原企业档案造成。但时任新浦区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汤成元为讨好陆云飞,无视党纪国法和政府调查组的意见,于2010年6月24日下午悍然责令时任调查组组长吴同标同志(原新浦区中小企业局局长)对我传达他的处理意见:“调查已结束,处理三点意见是:一、石英厂财务账册、人事档案交不交与你们无关,不要再追究了;二、拿出40万元处理陆建平问题,其他人一万两万我们协调解决;三、刻不刻章(指陆建平私刻公章)不要追究了。”对于这样蛮不讲理的决定,我当然不能接受。
  2010年9月,汤成元既不受理左绍碧等职工联名反应陆建平等人私分180多万元的重大经济问题,也对陆建平隐匿财务资料、职工档案、债权债务、私刻公章等违法行为不追究,自称自己从区财政争取来40多万元,让原新浦区经贸局于2011年9月中旬背着我厂单方与陆建平等人签订了给付41.2万元的“协议”,并于2011年10月9日给付了陆建平等人(这份协议一直隐藏,直到2014年6月20日在原新浦区人民法院庭审时才拿出来,我厂才得知其内容)。 
  陆建平是兼并后我厂安排工作的职工,所要求解决的工资、社保金、生活补助、独生子女费等问题,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定职责解决的劳动争议纠纷,应该按照法定程序移交给依法有权解决劳动争议的行政机关处理。汤成元滥用区委副书记职权,于2011年10月9日违规将公款41.2万元付给陆建平后,多次逼迫我厂为其错误决定买单,三次拟好稿子让我签字,逼迫威胁我:“支付这些钱,如何用你们不必要知道。”、“政府签单,你就必须买单”。为达到掩盖自己违规行为目的,汤成元身为区委副书记肆意妄为、不择手段,多次动用新浦公安机关传唤我反复变更“协议”,并把我厂本来应该办理的土地证硬捆在41.2万元一起处理,还于10月底指使区公安局以违建名义(这件事区经贸局与当事人卞长华已经处理结束了)刑拘我的子舅卞长华,公开相威胁对我说:“今天签字明天就放人(指卞长华)”。我在新浦公安分局被传唤十多个小时,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情况下,迫于无奈于2011年12月1日签了答应买单41.2万元的所谓“协议”,果然第二天放了卞长华,可见拘、放都是汤成元违法、违规一手操办的。
  2014年5月,汤成元还让新浦区经发局局长单新文用我被迫签的“协议”起诉我厂,让我厂承担汤成元违规操办的41.2万元。经过原新浦区人民法院审理,现场反复对质,在大量铁一般证据面前,法院依法依规对新浦区经贸局的起诉不予支持,他们只好撤诉了。此事极大地影响了我厂的正常生产经营,同时,汤成元指使的公安介入也严重地损害了我本人及子舅卞长华的名誉及身心健康。
  (三)沈圩厂区拆迁补偿遭刁难
  2014年4月,我企业位于海州区沈圩路11号地块土地7576.1平方米和5300余平方米房屋,在连盐铁路和徐连高铁扩建及旧城改造范围内。我沈圩厂区传达室、大门,在沈圩路地涵征收红线内。为配合国家建设拆迁征地工作的开展,我厂于2015年8月28日向海州区征收局呈文“关于全部征收连云港凯然电器设备有限公司土地、房屋的请示”,并抄报给海州区人民政府和浦西办事处;2015年9月15日我们又专门呈文“关于申请全部征收企业土地房屋的报告”给区政府并抄报给王立斌书记、单晓敏区长。上报的文件完全是按照区里有关领导要求进行,并说明处于征地红线范围内的我厂传达室、大门一旦被征用,企业将无法再利用红线外的厂区从事原来的生产经营活动,要求全部厂区一起拆除征用,我厂的要求是合理的,也符合拆迁征地工作的习惯做法。2015年春节前,区领导接访时表态,只要拆到我们企业一点就全拆。与我厂的要求完全相符合。但汤成元指使负责征地工作的区领导,拒不合理解决我厂问题,百般阻挠我们合法信访,又要求我们将汤成元违法行为造成的41.2万元损失的问题与我企业拆迁征地绑在一起,要求我企业承担。区政法委副书记赵斯中等人多次要求我们在事先准备好的“停诉息访承诺书”上签字,保证不再上访,保证不再追究汤成元违法挪用公款41.2万问题的责任,然后再谈拆迁征地问题。我作为中小民营企业主,为了挽救频临倒闭的企业、给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全厂职工留住饭碗,忍辱负重表态只要能公正合理解决厂区征地补偿问题,帮助企业度过难关,可以保证不再上访。
  遗憾的是,迫于汤成元的淫威,我的善意让步并未换来公正对待,反而招引了一系列的打击报复。区里某些领导干部竟然还多次指使破坏我企业生产:2015年12月2日夜里指使连盐铁路涵洞施工队将我厂修建的承重道路挖断,大门封死,断了我厂生产、进出门道路。直至2016年4月21日征收没有达成任何协议,事情一时陷入僵局,但我本人明确表态:“整体拆迁达不成协议,为了不耽误铁路建设,征收可以用多少拆多少”。但是他们置之不理,当晚23点区政府在没有履行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仅以”连盐铁路下穿地涵房屋征收指挥部”的名义向我企业发了一个暂停征收,要求我企业改道并要求我企业支持的通知,次日即遭强拆、强占、强堵。即便如此区里的一些人仍然不依不饶,在双方商谈具体征收事宜时,海州区有关人员故意拖延,并指使相关评估公司压低评估价格,没有按照征收的相关规定给我们企业合理的补偿。致使征地拆迁补偿历经三年多的交涉也没有得到解决,企业瘫痪,全厂职工是欲干不能、欲罢不忍、欲哭无泪,个人和集体都蒙受了巨大的损失。
  (四)汤成元滥用职权、打击报复
  征地拆迁工作情况复杂,我本人及厂里职工对于区党委政府是相信的、理解的。但汤成元作为原区委副书记、现区政协 ,理应代表一级党委和政府,合理合法解决老百姓的诉求,但其凭借权势,干起类似于黑社会的勾当。在他的授意下,2016年3月26日,负责征收工作的原浦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张传洪竟然纠结数十名社会闲杂人员到我厂殴打残疾职工,造成我企业多名残疾职工被打伤。2016年4月22日早晨,组织公安特警、城管、街道办事处及社会闲杂人员400余人,对我厂进行强拆强占,强行封堵我厂大门,堵住出路,侵犯我企业合法权益,造成我企业彻底停产,损失巨大,职工生活不保。甚至2016年6月16日晚上海州区浦西街道还指使2名人员到我厂附近到处泼撒粪水(有视屏),这些行为完全是流氓行为,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严重损害了老百姓的利益,引起了极大的民愤。
  汤成元为打击报复我们企业绞尽脑汁、不择手段,在此谨举两例:其一2007年上半年原新浦区政府发文将企业土地性质变公有为企业法人所有,但在办理土地证变更手续时,本应正常顺利,却因汤成元从中作梗,使得企业未能按时办理土地证,无法正常抵押融资,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直至2013年办出土地证时,政策调整,企业不得不为此多花了100余万元的额外支出。其二是2014年8月份,当时区长江景峰等多名领导多次接待我厂上访时,按汤成元指使假意主动提出帮助我厂贷款500万元解决资金困难。2015年春节前,江区长特别表态:今年5月初一定贷下款!(这些话录音都还在)正是由于听信了政府领导的承诺,致使我厂陷入一系列陷阱之中,不仅没贷下来,还引起农行起诉我们,把我们账户查封,彻底断了我们生产经营经济之路。
  (五)虚假回复,欺上瞒下
  为此事我单位前后两次上访至国家信访局,国家信访局于2017年3月上旬下达了文件,交于连云港市相关单位予以处理。在处理此事时,海州区信访局李局长说:改制问题由中小企业局回复,拆迁问题由浦西街道办事处回复,其它问题由纪委回复。海州区中小企业局、浦西街道办事处于2017年5月初为此分别做出了【海中小信复(2017)1号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浦西信访复字[2017]13号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这两篇回复就是颠倒黑白,强词夺理,是未经调查了解的杜撰行为,也是典型的“不作为”!针对以上回复,我们作出了[关于海中小信复(2017)1号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的回复],[关于浦西信访复字[2017]13号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回复],及时驳回了他们的欺上瞒下的错误行为,但他们对我们的回复是置之不理,依然在没有解决任何问题的情况下直接虚假回复国家信访局说:此事已处理!至于纪委也从未与我们沟通,我们一直没有得到相关回复。直至今日我电话询问海州区信访局李局长关于处理我单位信访问题时,他还说我没有信访事情,对以前我的信访问题拒不处理。
  三、泣血含泪诉求
  (一)解决改制遗留问题
  2004年6月兼并改制工作中,我厂已经按照区政府的兼并协议和改制方案要求,全面履行了自身的义务和职责,解决了155万负资产债务,帮政府摆脱沉重的包袱。同时,我们要求区政府出面解决原市石英厂18.6万元债权问题,使我厂本该早就享有的经济利益得到落实,补偿拖延落实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处置陆建平欺诈罪
  陆建平作为原石英厂厂长、兼并后我厂职工,如对自身待遇有不同意见,应该按正常途径,合理合法寻求解决方案。但他却私刻公章,伪造不法资料和理由,利用腐败分子陆云飞(已于2014年因严重违法违纪被撤职查办)副市长兼公安局长身份,欺上瞒下,骗取政府财政资金。我们要求以欺诈罪将其绳之以法,追回政府被骗资金,同时,依据法院审理情况和区经贸局撤诉这一基本事实,拨乱反正,书面明确我厂不承担41.2万元买单责任,撤销区财政将这笔资金挂账我厂的财务决定。
  (三)严厉打击黑社会行为
  2016年3月26日,负责征收工作的原浦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张传洪竟然纠结数十名社会闲杂人员到我厂殴打残疾职工,造成我企业多名残疾职工被打伤,给他们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地损害。强烈要求上级党委、政府及政法机构介入调查此事,严惩打人凶手,赔偿经济损失,伸张正义,还普通老百姓头顶的一片青天。
  (四)汤成元必须受党纪国法惩处
  汤成元身为原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现区政协 ,不是按照党中央的要求,为人民谋福祉,保一方平安。而恰恰相反,迎奉腐败分子陆云飞的旨意,肆意挥霍财政资金41.2万元,犯有玩忽职守罪;打压中小民营企业,为自己溜须拍马形成的41.2万元财政窟窿找补偿,纯属贪赃枉法;利用职务便利,操纵公安,违法拘留被迫害对象的亲戚,折磨被害人,动用黑社会打伤我厂残疾职工,罪大恶极,是党纪国法所不能容忍的。强烈要求上级党委、纪委对汤成元立案审查,清算其违法违纪罪证,为党锄奸、为国除害、为民伸冤。同时,要求政府主持公道,对由于汤成元授意对我厂阻挠及时办理土地证、假意帮助贷款所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给予补偿。
  (五)公正处理征地拆迁补偿
  配合征地拆迁,支持国家建设是每个守法公民的应尽义务,我本人及全厂职工对此完全理解,只要是公正公平、实事求是的做法及决定,我们也一定遵守。我厂的征地拆迁工作之所以拖了这么长时间完全是由汤成元等少数新浦区领导借故报复造成的。针对我厂情况,2017年3月区政府主要领导表态:“要用足政策,同地块同政策,就高不就低,企业利益最大化,征收和信访问题一揽子解决。”2017年6月10日在征收局会议室,由区信访局、征收局、浦西街道办事处针对我厂拆迁之事做出6项决定并且为了尊重历史、尊重事实,把我厂分为两块评估:厂区东边的与君诚诊所同在《沈圩经济发展总公司》土地证上的参照君诚诊所征收标准,西面的是按工业厂房征收。”我们当时也明确表态:“前地块(君诚诊所)当时也是分高、中、低三档来计算的,我单位的砖混、瓦面、双层夹芯板的都可以按商用、住宅、办公来计算,单层彩钢瓦的可以区分计算,况且我们的建筑不管层高还是结构都优于君诚诊所。”但在双方商谈具体征收事宜时,海州区有关人员还是一拖再拖,一直没有按领导要求和征收的有关规定对我企业做出合理的评估,直至2017年8月8日上午,他们还让评估公司送来了一张“测算表”,此表严重违背了区领导“要用足政策,同地块同政策,就高不就低企业利益最大化”的指导意见,也违背了相关文件精神。我们不能容忍全厂职工多年辛勤劳动的成果因为汤成元一伙的错误决定而付之东流。
  与我厂同地块的君诚诊所几间平房共213.73㎡,共享《沈圩经济发展总公司》一张土地证,征收价格总额为260余万元,均价每平方米12000余元,而给予我单位的评估均价还不足他家的零头,既违背了区领导的指示,也不符合按照同地块、同政策的公平、公正、公开征收原则!对此,我们全厂职工实难咽下这口气,只求和同等条件的君诚诊所享受同样的征地拆迁政策,我们也绝不相信党和国家严肃的征地拆迁政策岂容海州区汤成元等少数人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甚至可能从中肥饱私囊。

  各位领导、公务人员及有识之士,我对自己的上述陈述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有不实,甘愿受罚。同时,也请大家出于良心、处以公心、秉公执法、为民请命,用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严惩汤成元、陆云飞、陆建平等一伙腐败分子、投机骗子,还我们民营中小企业弱势群体、残疾职工以公平,留一片基本的生存空间,放我们一条生路!
  我们全厂职工完全相信党中央一定带领全党全国人民取得当前这场反腐败斗争的彻底胜利,汤成元、陆云飞、陆建平等一伙腐败分子、投机骗子最终将会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为此,我本人及全厂职工将不屈不挠、坚持上访,决心以鲜血和生命的代价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叩谢各位领导,谨祝大福大贵!

  连云港凯然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张永军(签名、手印)


  身份证号:320705196103112518
  电 话:13905130826
  2017.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