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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高官:因援华不积极 斯大林撤了十几个部长

 本文摘自《百年潮》2007年第11期 作者:阎明复(作者系前民政部副部长) 原题为:听阿尔希波夫谈中苏关系

    阿尔希波夫是新中国成立初期斯大林任命的在华总顾问,从1950年到1958年在中国工作了8年。我同阿尔希波夫第一次接触是在1955年夏。当时李富春副总理率中国政府代表团去苏联商谈中国第二个五年计划草案,阿尔希波夫负责安排李富春和中国代表团的活动。我当时为李富春当翻译,同阿尔希波夫接触较多。特别是有一段时间李富春身体不适,搬到莫斯科郊区原斯大林的别墅休息,阿尔希波夫更是经常去看望,关怀备至。

    1957年我调到中央办公厅翻译组工作以后,在中央领导同志会见苏联同志的场合下时常见到阿尔希波夫。1958年,阿尔希波夫奉调回国,此后直到“文化大革命”我一直没有听到他的消息。

    1984年冬,我已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正陪同20多位人大常委到四川、湖北视察。刚到重庆,当地人大的同志告诉我,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打来电话叫我立即返京,陈云有事找我。我当天就回到北京,第二天到陈云住所。陈云对我说,阿尔希波夫将要访华,他希望会会老朋友。陈云要见他,所以要我谈谈他的情况。我说,中苏关系恶化以来,阿尔希波夫从未发表过反华言论,最近又主动来华访问,显然是为了改善中苏关系,了解中共领导人的看法。

    陈云问了有关苏联的情况,我就谈了自己了解的一些情况。第二天我又赶回重庆,但人大常委已结束在重庆的视察活动,乘船沿长江而下,途经宜昌赴武汉去了。于是我搭乘客轮赶到宜昌,同人大常委一同乘车去武汉。刚到武汉,当地的同志说彭真请我立即返京。于是我又连夜乘火车回到北京。彭真也是为了会见阿尔希波夫做准备,找我了解情况,并叫我出席了他和阿尔希波夫的会见。

    1984年以后,阿尔希波夫多次访华,有些活动我参加了,但同他没有深谈。阿尔希波夫在中苏关系正常化和进一步改善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苏联解体后,阿尔希波夫当选为俄中友好协会名誉主席,多次访问中国,他每次访华我都参加一些活动。1996年5月阿尔希波夫应邀再次访华,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授予他“人民友好使者”的称号,并庆祝他89岁华诞。我出席了这个隆重的仪式。随后又陪他到大连,接受大连市长授予他的“大连市荣誉市民”的称号。

    1995年夏,我受邓小平的女儿毛毛的委托,到莫斯科有关档案馆查找20世纪20年代邓小平在苏联学习期间的档案材料。苏联解体后各档案馆的档案都公开了,在俄罗斯驻华大使罗高寿和俄外交部的协助下,我们找到了不少材料。

    在莫斯科逗留期间,我多次去看望阿尔希波夫。我请他回顾了中苏关系发展中的一些问题,特别是他如何看待中苏关系恶化的原因。在他的同意下,我作了记录,有几次谈话还录了音。以下是阿尔希波夫的谈话记录:

    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期间,苏联同中国的关系恶化后,我的处境相当险恶。赫鲁晓夫不信任我,我是苏共中央主席团委员,但是有些会议却不让我参加。当时我主管同亚洲国家的的经济合作,同这些国家的关系密切,他们又不能不用我。勃列日涅夫时期我的处境好一些,因为在30年代,我同他在第聂伯罗彼得罗夫斯克一起工作,我向他建议采取积极态度改善苏中关系,他既不赞同,也不否定。后来发生了珍宝岛事件,苏中关系正常化当时已无可能。

    1982年11月勃列日涅夫逝世后,安德罗波夫继任,我向他建议改善苏中关系,他肯定了我的意见,但可惜不久他也逝世了。1984年2月契尔年科当选为苏共中央总书记,他接受了我的建议,决定派我访华,以了解中国对苏中关系正常化的看法并推动双方关系的改善。苏联外交部照会中国外交部说,阿尔希波夫希望作为苏联大使的客人访华。

    中国外交部回答说,阿尔希波夫是中国的老朋友,欢迎他以苏联部长会议第一副主席的身份率领苏联政府代表团访华。听到这个消息我喜出望外,中国同志没有忘记我这个老朋友。

    同年12月,我终于再次来到阔别已久的北京,会见了我的老朋友陈云、彭真、万里、薄一波,同姚依林副总理进行了正式会谈,签订了一系列经济合作协议,为苏中关系正常化迈出了一大步,特别是同老朋友的会见,更加坚定了我对改善两国关系的信心。

    戈尔巴乔夫当政后,两国关系有了进一步的改善。1989年他为了准备访华并同邓小平主席会谈,委托我牵头组织当年同中国事务有关的专家,包括外交部、苏共中央联络部、远东所的学者等,专门研究苏中关系恶化的原因、后果和改善关系的建议。在讨论中,我谈了一些情况和看法。

    第一,根据两国的协议,苏联帮助中国建立了飞机、坦克、火炮和无线电工厂,提供了当时最现代化的仪器和设备、先进的军械样品,如飞机、坦克等。我们还帮助中国建立了生产潜艇的工厂和相应的基地。对苏联提供的设备,中国是用易货方式支付的,军工技术是用优惠贷款支付的。中国向苏联提供了某些战略物资,如锡、锡精矿和钨精矿等。中国还向苏联提供了大量的日用消费品。

    苏中双方对于执行各自承担的义务都非常严肃认真。例如,1951年苏联企业向中国供货严重拖欠。我报告了斯大林。之后采取了严厉措施,撤了十来名部长和副部长的职。此后,严格执行对中国的供货协议便成了不可违反的法律。中国对于履行自己的义务也是持这种态度。

    这可以举一例说明。50年代,苏联缺少可兑换的外币,我们请求中国用外币支付一部分我们供应的货物。中国每年向我们提供1亿至1.2亿美元,这笔钱主要来自国外的侨汇。

    1959年至1960年,中国侨汇情况严重复杂化,便向我们提供黄金,由我们拿到国际市场出售,从而弥补了苏联外汇的不足。这些事实都证明双方合作是如何密切,它对双方又是何等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