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救行为的特点 |
自救行为又称“自助行为”。权利被侵害的人,没有按法律上的正式程序,而是凭借自己的力量来恢复权利的行为。大陆法系民、刑法理论中阻却违法事由的一种。主要特征是:(1)自救行为发生在权利受到侵害之后,如果发生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过程中,则属于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2)如不及时实行自救,就有可能错失良机,使权利恢复发生明显的困难。(3)自救行为所使用的方法,从法的整体精神和一般社会观念上看是合适的。一般来说,权利受到侵害,应当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如果广泛地承认自救行为阻却违法,将会违反法治国家的原则导致法制的混乱。因此大陆法系民、刑法学者一般都主张,应当全面地考虑紧急的程度、方法的相当性以及法益的均衡等,在严格的条件下承认自救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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