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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说中国的食人族

我们先来看看历史上有关吃人的几个记载。《墨子》一书中,有这样一段话,说“楚之南,有啖人之国者。其国之长子生,则解而食之”。意思是说,这个楚南之国有个特殊的习俗,谁家生了第一个孩子,必是先杀掉分吃。而且“美则以遗其君,君喜则赏其父”。如果人肉鲜美,还要献给君王。君王吃的高兴了,就会大加赏赐。

  《南史》中提到一个叫做毗骞的小国家,“国法刑人,并于王前啖其肉”,将犯人处死,要当面吃掉他的肉。这还不算,还要拿他的脑袋当酒壶用,“又取其骷髅破之以饮酒”。《北史》中的流求国,也有类似的吃人记载,说“国人好相攻击,收斗死者,聚食之”。战场杀敌还要把敌人吃掉,这也可能是杀急了眼。但“人有死者,邑里共食之”,乡里死了人,乡亲们也是分而食之,就不能不说是一种习俗了。

  可见,这种食人的习俗,确实在历史中存在过。不过要说最有资格背上食人族恶名的,当是十六国时期的羯胡人无疑。关于他们的行径,在《晋阳秋》一书中记述颇多,说羯胡人行军打仗从不带粮草,他们把汉人女子当作“双脚羊”来饲养,随时奸淫,随时宰杀烹食以作军粮。然而,这些记载是否真实,是否有夸张的成分,是否由于当时人们对羯胡愤恨而有所渲染,我们现在无从考证。

  羯人吃人,在正史中也有相关记载。比如后赵皇帝石虎的儿子石邃,对“比丘尼有姿色者,与其交亵而杀之,合牛羊肉煮而食之”。把女尼身上的肉割下来,和牛羊肉混着煮。之后还“赐左右,欲以识其味”(《晋书》),让属下猜测是什么原料做的。将吃人肉的恐怖,演绎成一档品尝美味佳娱乐节目。

  不过,这也只是一个特例,像石虎父子那样凶残而又人性泯灭的,毕竟不是很多。石邃的吃人肉,可以说是一种变态之举,有强烈的精神分裂症也未可知。他的父亲石虎,是十六国时期有名的暴君,嗜杀成瘾,也没听说有吃人的习惯。所以,石邃的吃人行为,并不能证明羯胡族所有人都有着吃人的嗜好。

  在战场上吃人的,氐族也出现过。前秦王苻登让将士们“啖死人肉”(《晋书》),以人肉作军粮。这支吃人肉的虎狼之师,也是因为当时“岁旱众饥”(《晋书》),被逼的没法子了。之前的前秦军队,也并没有吃人肉的记载。也就是说,在十六国时期,刻意的吃人,或是将吃人当做一种习俗的,并没有专门的正史记载,也就不存在什么食人族了。

  专门吃人的食人族虽然没有,但是人吃人的现象,在那时却并不算什么新鲜事。比如:八王之乱时,河间王司马颙败退长安,急右将军招张方,张方“掠洛中官私奴婢万余人而西。军中乏食,杀人杂牛马肉食之”(《通鉴》);汉赵政权统治时期,“北地(今甘肃宁县西北)饥甚,人相食啖”(《晋书》);晋孝武帝太元十年(公元385年),后燕和前秦连年征战,“幽、冀大饥,人相食,邑落萧条”(《通鉴》);太元十二年(公元387年),“凉州大饥,米斗直钱五百,人相食,死者太半”(《通鉴》);后凉国的最后一年,也就是公元403年,“姑臧大饥,米斗直钱五千,人相食,饥死者十余万口”(《通鉴》);公元409年,北魏道武帝拓跋珪被儿子拓跋绍杀死,拓跋嗣平定内祸,“其先犯乘舆者,群臣脔食之”(《通鉴》)。对那些参与叛乱的人,全部杀了吃肉;公元431年,大夏国北平公赫连韦攻打后秦的南安城,南安“城中大饥,人相食”(《魏书》)。

  这样的例子在史书中比比皆是。这个时期之所以出现人吃人的现象,其最根本的原因,在路卫兵看来,还是因为饥荒所致。由于战乱和自然灾害,当时的生产遭到严重破坏,粮食极其匮乏,在极度饥饿的情况下,人吃人也实属无奈。当然,这其中也不乏有误传夸大的成分。比如,公元374年,前秦王苻坚执政时,有人想劝苻坚除掉慕容氏,便跑进明光殿大声嚷嚷,说“鱼羊食人,悲哉无复遗!”(《资治通鉴》),鱼羊即为鲜,是说投降前秦的前燕鲜卑人要谋反。但这话传的久了,以讹传讹,难免会演化成鲜卑人有吃人的习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