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登陆 ★ 注册会员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群众来信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群众来信
 

看看天津群众北京上访都反映的嘛!

看看天津群众北京上访都反映的嘛!

欢迎大家添加内容或发到我的邮箱:tdrddd@sohu.com 

    这些上访人的案子,我也接触了几个。比如,登记表第一位的杨姐,她是自己姐姐离婚案代理人。我曾经为她打印了一份致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杨X萍与杨X立离婚纠纷一案法官枉法渎职的控告信》,所以了解一些案件的来龙去脉。摘录控告信的部分内容大家可以看看:  

    “今年5月份,我和其他涉法涉诉的群众经过在天津高院门前数日艰苦的抗争,才得以在24日凌晨将近4、5点钟的时候得到高院领导的接见。现在,时间已经快到三个月了,我还没有从高院这里得到一个公正的结果。

    我从报纸上看到8月17日召开了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表彰会议,会后天津政法委书记强调要支持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执行权,要帮助法院排除阻力、清除干扰,加大对法院执行工作的保障力度。

    我反映的案子,其核心焦点也是法院执行的问题。在5月那次接访时,孙光法官了解我的案情后曾表示说,这个案子不要说四年、四个月,有四个小时就解决了!

    前几天我来高院询问情况,接待法官跟我提调解的问题。我认为,我的案子不是什么调解、多加多少钱的问题,而是整个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着法官徇私舞弊、枉法渎职的严重问题!其表现在:1、案件审理过程从来没有出示过证据原件,当做证据的全是复印件,没有将复印件与原件核对一致的过程;2、二审法官竟然声称法庭没有能力依据我方的申请从东丽区房管局调取诉争房屋的底档资料,荒唐到让我申请中止离婚案审理而提起行政诉讼来要东丽区房管局提供房屋底档资料。就在我这正进行着行政诉讼,那边民事案判决却下来了。3、案件审理中,法官根本没有对相关证据进行质证,就依据着复印件作出判决。而那些作为证据的复印件在案卷中出现过多种版本,有的存在着明显的更改痕迹。

    一件很容易认定的房屋权属问题,如果不是法官徇私枉法怎么会变得如此复杂?所以,我认为天津高院不应当把这起案件只调解了事,我在争取属于我姐姐的住房权的同时,要求天津高院对以往法官的审案的全部程序进行审查,必须查明真相并追究法官的刑事责任!”

   当事人在等待高院领导谈话期间专注于接访法官孙光对别人问题的解答

图片拍照的时间是2010年5月24日3:00

     即便伪证一再被揭穿,他们依然可以厚颜无耻地下判决。这样的案子,当事人最后如何了事那是当事人自己权衡的问题。要让我说,就是要追究法官的刑事责任!就是要控告他枉法裁判、徇私枉法、渎职侵权!是构成犯罪的行为!这样的法官不但要罢免,还要把他送进监狱,还要从几年前乱下判决时候起,追回支付给他的全部工资收入,让他们为滥用职权付出惨重代价!看以后谁还敢胆大妄为,以为干了坏事也没关系,照样受到贪腐势力的保护而安然无恙?以后,就是要让他们的幻想破灭,警告想要贪腐者,那条路已经在人民的监督下走不通了!想要利用职权大捞一把,然后“退而甘食其土之有”,那是不可能了。

    再看第二位的乌莎莉的案子,看看她的情况:一起简单的房屋承租权案,历经13年的诉讼,前后接到了32个判决书。我不知道这样的记录是不是可以申请吉尼斯世界纪录?但显然令人惊讶!我是在今年5月份15日那天就看到有人在高院正门口像摆地摊一样摆出了32份司法文书。看着本应严肃的司法判决竟是如此毫无尊严地摊在马路上,任何一位要脸面的法官一定要羞愧死!不过很遗憾,目前我国还没有因为判案不公道而羞愧而死的法官。将来这要有了的话,上访户们一定要好好庆祝一下,庆祝我们的法官可以有尊严地活着了!

这是我们特色社会主义的司法特色

    
这张图片拍照于2010年5月24日3:25。与相关领导或责任人谈完了,准备离开了。但当天的承诺据我所知,没有一个落实的。中间的泰达公交张建中,由开发区法院和开发区信访办领导接谈,答应明天星期一马上给你解决生活费问题。但至今他的生活费也没人给。这就难怪老张骂他们:一帮骗子!

    再看排在第四位的马姐的案子。儿子小小年纪就被司法冤枉了,做母亲的怎能不为儿子的清白而呐喊呢?看看这位姐姐指控的内容:河北分局局长邢伟渎职;三级法院互相包庇,伤害案的受伤害着却没有伤,法院审理时不质证。这是多么严重的事情?在我看来又是多么容易解决的事情?又是多么需要解决的事情?为一己私利,就置国家的法度于不顾,叫人怎能容忍?


马姐的呐喊!法律打假,愤怒声讨!

天津法院职业道德败坏,制造假(证),破坏法律,祸国殃民,伤天害理!

    
    这是我看到的第一个惨案:刘姐的弟弟被人打伤,后又离奇失踪,最后不幸身亡。为讨公道,刘姐多次申诉、上访,我印象她为此付出了沉重代价,自己被公安机关关押过,老伴也急火攻心半身不遂。从第一次见到她,我就发现她总有着一付黑眼圈,看上去辛苦又疲惫。自己力所不逮,她还想过请律师帮忙。刘晓原律师听到后感慨地说,这样的案子我们律师作用也很有限,还是要通过司法机关的信访解决比较好。后来我听说二中院又开过一庭,结果是涛声依旧。

    
这位老大姐是杨建仓女士,一位热心维权的勇敢的公民。

在一中院陈吉峰法官的庭审中,她蔑视法庭的傲然态度令人起敬。

     我看着这份由一位拄着拐杖的老大姐给我的材料,有六、七十位上访人的案子。首页印着的上访时间显示,是2010年11月1日。我前述的几起当事人和我接触的次数较多,其他人中有的案子比这些还触目惊心,限于时间我还不能一一列出,我已经开始感到困了。

    天津群众北京上访都反映的嘛?都是这些案子!而这样的案子一拖就是几年、十几年。11月17日他们去找中纪委,得到的答复是建议他们找媒体。中纪委的表态不言而喻,他们管不了。

    既然如此,我们还是要想想我们自己如何管我们自己的事。从来就没有救世主,也别靠中央、纪委,要实现社会的公正,还需要全国人民的觉悟,需要大家一起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