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谷志勇,现年67岁,退休职工,1976年工作原因租住于定县李家湾社区,1981年5月买入李家湾生产队二队临马路三角形大坑,约0.4亩,经三年填坑盖成平房四间,门牌号为李家湾138号,1987年,由于马路拓宽,城建局贺东寒局长要求临街房拆除,并答应在南环路给地三分,我于二十天后再去找他谈时,贺局长已退居二线,无人再管。2001年,李振洪局长同样要求拆房换地,我也同意置换,后无人约谈具体操作问题,再无下文。2007年8月13日下午,我出门下棋,家中无人,家中遭人纵火,屋内财产全部被烧光。2008年南城区蔡伟主任曾经约谈准备拆迁事宜,并经评估公司实际测量进行了评估,后期具体如何拆迁,如何进行赔偿不得而知,也同样无人再与我联系。2011年3月起,社会闲散人员代表开发商谈“拆迁事宜”,并多次对我进行恐吓、威胁且无如何具体给拆迁、赔偿办法的情况下要求搬迁,8月份开发商要求先实际测量土地面积再谈赔钱的事,测量后无任何结果也不再找我,经打听才知道又换开发商了。2011年年末,听邻居说:“有人要强行拆你的房”,我到南城区反映情况,并多日防护。2012年3月20日二会刚刚结束,凌晨3点多,租房卖烧饼的马恒(现年59岁)打来电话说,六七个年轻人半夜3点多用棍棒把店门强行砸开后将他从床上拖到马路上控制,然后用大型铲车几下就把房屋推倒,然后往南扬长而去。马恒因受惊吓,心脏病和哮喘病发作,暂居亲友家中休养,全部谋生用具、家电电器、生活用品被埋屋内。本人为躲避给开发商办事人员的恐吓,威胁,近来躲避在农村亲友家,当天未住屋内,但部分财产被埋,现更无栖身之所,被强拆现场也不敢私自清理,财产损失也无法估算。本人凌晨4点拨打110报警,早8点多警察到现场勘察,后跟随警察到派出所做询问笔录,然后让我回去等调查结果,我去过信访办,让先报案,公安局破不了案没办法处理,至今没有任何说法,找过建设局、城区政府,让拿出手续来先看看,看了以后,至今没有任何结果,再去找谁我也不知道。4月7日早上我发现强拆现场被埋财物,住了30多年的家一夜之间空无一物,已被清成一片空地,报案、找政府、找南城区都说不知道怎么回事。4月8日,我拉来砖、沙子准备把院墙围起来,可是一下来了三十多名城管人员将我和家人围住,不让动一块砖,说我垒围墙属于违法后果自负,并下达通知书。4月9日,南城区叫我去说成立了小组解决我的问题,让我先写一份证明土地来源的材料,现有材料不充分,不足以证明我的所有权,再谈如何补偿的问题,现场不能再动或是再施工了,我住了三十多年的家现在说不是我的了,还有天理吗? 4月11日,南城区叫我问材料写好没有,并明确告诉我说是李家湾社区开会,经建设局同意将我的房当垃圾清理的,李家湾街道社区对我的土地来源有异议。 我拖着病重的身体奔走于各个政府部门之间,94天了,天天生活在压抑的状态下,不知道还有没有活路,难道我的家就这样被强占了吗?盼望有人帮帮我,为百姓做主,还给我一个家! 谷志勇 联系电话:137032879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