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信箱开网络 蛟河降低群众上访成本 2011年09月21日 来源:中国吉林网 本网讯(王彪晓艾)部分教师来信反映职称评定中存在不合理问题,由市委、市政府督察室进行了调研督办;几位退休职工联名写信反映冬季取暖费过少的问题,通过市级领导包案得到有效解决……2010年以来,蛟河市对上级交办、转办的155件群众来信、本级受理的121件群众来信都进行了妥善处理,办结率达到100%。 为方便群众来信反映诉求,降低群众信访成本,蛟河市下大力气拓宽受理群众来信渠道。一是设立群众信箱。为方便群众非工作日或休息时间表达诉求,在市信访局门前设立了群众信箱。信访局安排专人于每天上班后第一时间收取群众来信,根据群众反映的诉求及时办理。二是开通网上信访。在蛟河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了网上信访专栏。由市政府督察室负责办理群众网上各种信访诉求,及时答复上访人。市长办公会议,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列议题专门听取市政府督察室对群众网上来信办理情况汇报。三是市委、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直接受理群众来信。群众有诉求可以直接到“两办”秘书科递交,由秘书科挂单登记,直接呈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签批,并分别由市委、市政府督察室跟踪督办。2010年以来,市委主要领导签批54件、市政府主要领导签批66件群众来信,件件作出处理意见,件件得到落实。 为推进信访工作规范化开展,他们将群众来信与群众走访同等对待,将初信办理责任全部落实到相关责任部门,限时办理。市信访局、市委督察室、市政府督察室在接到群众来信后,认真阅处,根据信件反映的内容,经仔细筛选和甄别后,及时交办各事涉单位。有理诉求及时解决,无理诉求也要说明原因,同时做好投诉人的思想疏导工作。对于省、市信访部门交办的重要信件,都要求承办单位和部门认真填报办理情况反馈表,承办单位或部门所形成的结案报告必须以单位名义正式行文,由责任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才能上报,增强了来信处理的规范性和严肃性,确保群众诉求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这个市还将群众来信办理工作纳入各部门各单位的年度信访工作目标责任体系中,由市信访局代表市政府进行考核,并将初信办理情况作为衡量承办单位的重要考核指标。出现重信或由信变访的加倍扣分,考核结果记入各部门、各单位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考核总分,增强了群众来信办理工作的责任感。 为切实加大群众来信办理工作的督办力度,经市编办批准,在市信访局设立了案件督察科,代表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履行信访案件督察督办工作职能,凡是信访局转(交)办的信件,逐案跟踪督办,定期通报,把群众来信的办理落到实处。对于一些疑难信件、上级交办及市级领导批示的信件、经市政府专题会议和信访联席会议研究有明确处理意见的信件,由市信访局案件督察科拟定督察计划,报请市委、市政府主管领导同意后,由市委、市政府督察室牵头,抽调组织、纪检、人事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联合督察组,定期对重点案件开展联合督察,对办理不符合要求的案件,责成责任主体重办,并定期形成督察报告上报市委、市政府,督促群众来信问题的有效处理和解决。 (责任编辑: 贾国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