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坤向上级机关反映情况 我们是广西北海市银滩镇白虎头村村民,在此向您们反映关于北海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下属土地储备中心以银滩中区改造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白虎头)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附件1)五批次向自治区申请批复,征收集体用地166.9606公顷(折合2504.41亩),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从2006年9月30日、10月12日二次五批批复北海城市建设用地,数目之大,涉及土地面积4011亩,涉及拆迁户1525户,人口5000人(附件2)您们国土资源部是否存档备案。我们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国务院批)第三款得知: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必须由国务院审批,现在是否审批了。 因为涉及4011亩土地(包括被强行拆迁房屋宅基地),连带沿海的几条自然村庄。单说我们白虎头村,总土地面积750亩,耕田80亩,总人口2850人,农业人口1862人,劳动人口1500人,主业为捕鱼为生活来源,赖以生存的条件是港口码头、海洋,而把白虎头作为新渔村建设,我们无比欢喜,但北海市人民政府不按民情来考虑施政,而是偷龙转凤,搞异地搬迁,由农转非,一没有土地;二没有港口码头和海洋。村民都是祖辈以出海捕鱼为生,他们一旦离开了自己的土地,离开了海洋他们就失去了依靠,失去了经济来源,我们将成为集中营里的贫民。 我们从2007年2月6日由北海市土地局银海区领导到我们村召开的“银滩中区改造及新农村建设搬迁动员大会”中得知我们村的403.99亩集体土地已被政府征用了,现在开始进行拆迁阶段。我们的土地竟莫名其妙地变成国有了,原来于2006年4月由村委主任签字并盖章,且不申请举行听证会的情况下同意征收了,这里面暗藏什么玄机?(附件3、4)。从地方政府到村的领导把白虎头的集体用地转为国有整个过程都是暗箱运作不见阳光。为土地问题我们村民曾委托过蔡文清(已故)、陈集福于2004年12月12日;林炳先等于2005年6月6日上访过国务院信访局,但结果续级推委不了了之,不但不查处反变本加厉,现又来一次大扫荡先征用403.99亩集体土地,后来又把346亩住宅房屋基地横蛮不讲理说“自治区批复征收土地范围”已包含宅基地范围这是合理的,而进行大迁移、大拆迁作为国土储备中心储备用地拍卖给开发商开发(这是商业性质),而政府说基于“公共利益”而为的。 在拆迁过程中村民饱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工作人员在完成一户得到奖金多少,每天工作组人员纠缠村民,工作吃饭都不得安宁处处在紧张的气纷中生活。工作人员用尽哄、吓、骗手段,并动用司法公安等机器把村民的住宅地哄、吓、骗到手,我们的村民是怕事的,法律意识不强很多人被他们征服,这就是他们所谓张贴的合理、合法、公正、公平的依法拆迁吗?我们为土地为拆迁曾想用法律程序求个公正,苦于没有证据,在我们多次质问指挥部主要领导后,指挥部才在2007年12月27日公开拆迁许可证,根据拆迁条例土地储备中心是不能成为拆迁人成为拆迁人是违法的。但是北海市是法制区外的人民政府,行政比法还大,任何律师都不敢接纳,谁接就吊销谁的律师证,我们无路可走只能请求中央有关部门为我们作主。 在地方政府拿来到了所谓合法的征地批文(桂政土地(2006)70号)(附件5)文件后,当时就有村民和代表书面上访北海市信访局,认为此次征用程序是违法的(附件6),后来地方政府多次找村民代表谈话,并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外出旅游,但实际上是做“思想”工作。为了得到村民代表的同意把我村集体土地转成国有土地,先后开了三次村民代表大会。在2007年6月21日晚上第一次村民代表大会由于有很多村民代表反对大会目的没有达到,第二次村民代表大会在2007年7月4日召开,当晚有29名代表参加并进行无名投票,结果3票去权,6票同意,20票不同意转为国有。但地方政府看到这结果并不是他们所要的,加大了工作程度不分日夜,续家续户地做代表“工作”,等时机成熟后,在2007年8月14日在银滩镇政府(原咸田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一直来村民代表大会都是在本村村委召开的,为什么这次要在镇政府召开呢?这是其一,最主要的还是剥削了4名村民代表的权利,一早就被公安分局和当地派出所干警带走,不理村民代表怎么说都不准去参加会议,只是等到电话来说会议结束了才肯放我们的村民代表,因为这次他们成功了,在只有26名村民代表参加投票的情况下,其中20票同意,只有6人反对,但我村共有村民代表39人,其中已故一人。我们真不相信这是在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新中国被允许的行为。我们白虎头村村民眼睁睁看到这些年来所谓的银滩改造简直就是在造孽、在浪费国家的钱财。1990年在海滩上建宾馆、酒店,但2003年新的领导上台又把这些好端端的房子都炸掉,现在又说要搞什么“银滩中期工程”在我们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们赶出我们祖祖辈辈生活的美丽家园。我们村在去年就已经是小康村而我们一旦离开银滩,我们村里的几千老老少少从此吃什么?喝什么?今后就业,生存问题怎么解决?北海市政府只扔下他们认为划算的价格(强行评估)强行把我们赶出自己的家园(强制拆迁)。与一般“烂仔”不同的是他们是披着合法的外衣,使用的暴力是以“国家”的名义。就因为我们没权没钱,政府就可以这样抢走我们的土地吗?我们不懂法律,但是我们学习了中央2007年的一号文件,我们知道“农村稳,则社会安”的道理,可是北海市政府某些领导为了他们的政绩和私利就是要让我们几千人痛失家园,从小康变成贫困呢!让我们民不聊生吗?我们觉得这是与中央“新农村建设”的宗旨是相违背的。 我们本来都是与世无争的农民,只想安安稳稳地过自己的日子,但是他们这些无法无天的行为扰乱了我们幸福安宁的生活,是他们把我们说成是犯上作乱,无事生非的刁民,利用公安机关对我们采取“人盯人”的战术,使我们根本无法向自治区和国务院反映情况,前几天我们在网上看到了监察部、国土资源部监发(2007)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的通知)。让我们在最无助的时候以看到了希望,冒着被地方政府打击的风险给您们反映情况。 请各位领导救救我们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