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举报苏州一政法委书记华泉福后遭报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打击报复、陷害的行为。 我的举报开始于2007年11月10日,本人看不惯吴中区当年担任香山街道党委书记的华泉福,通过暗箱操作,尽是亲戚做建筑工程,于是就发帖《太湖度假区黑幕》,是在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政府网《公众监督》一栏,受理单位:度假区管委会,网址:www.szwz.gov.cn/gzjd/view.asp?id=3955 发帖内容披露了吴中区太湖度假区蒋墩工业区基础设施项目,是原苏州市吴中区香山街道书记、现任太湖度假区副主任兼政法委书记华泉福的小舅子蒋嘉琪施工做的! 苏州吴中区的《区长信箱》、吴中区纪委、太湖度假区纪委、太湖度假区管委会等 “所谓”的调查后,在吴中区政府网上作出了蛇鼠一窝、狼狈为奸的如下答复:《两个项目都不是华泉福的亲戚中标实施。区长信箱反映的情况与以上事实严重不符,纯属无中生有》!!! 太湖度假区管委会回复后,身为太湖度假区政法委书记的华泉福竟敢滥用职权、要求苏州太湖度假区公安分局香山派出所立案侦查,说我是诽谤他:他小舅子蒋嘉琪根本没做香山街道内的工程!要求香山派出所严厉处理。 2008年1月18日我被苏州市太湖度假区公安分局香山派出所以“涉嫌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罪”传唤,将我关了一天一夜之多?刑讯逼供后,我被逼写下了不再举报华泉福的“认罪保证书”一张后才算离开长达26小时的香山派出所! 时间匆匆而过,一晃就是3年多了,派出所的刑讯逼供仍在眼前…… 为了给我和社会一个公道,我在近3年来,一直在寻找证据,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被我找到了苏州吴中区纪委认为证据有效、反而将包庇了3年、华泉福其小舅子蒋嘉琪在工程单上签名证据。他们做梦没想到“严格保管”的工程审定单竟被举报人的我搞到。 苏州吴中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行政监察局是百姓信赖和威严的部门,我和百姓一样想不通他们也会和华泉福的腐败、同流合污、袖手旁观呢? 附图:是苏州太湖度假区管委会副主任兼政法委书记华泉福的小舅子蒋嘉琪的亲笔签名。 请问各位网友和纪检部门: 1、苏州市吴中区当年担任香山街道书记的华泉福这种滥用职权行为,是否属于报复陷害罪?有关法律人士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能定性为滥用职权、报复陷害罪!最关键是谁来管呢? 2、如果是公安机关要查的话,现任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副主任兼政法委书记的华泉福敢立他案吗?还有是苏州太湖度假区公安分局香山派出所当年充当了华泉福的打手,公安机关是不可能立案的! 3、如果是吴中区纪委查的,可吴中区纪委反而把蒋嘉琪签名的附图证据包庇了近3年,08年就开始欺骗、搪塞举报人的我,说该工程并不是华泉福的小舅子蒋嘉琪做的。如今吴中区纪委到今仍是和华泉福官官相护,在这个社会谁能相信他们能秉公办理?反腐倡廉均是空话一句。 4、最关键最重要的是:香山街道工业区道路工程由吴中区西山建筑实业公司以42.5107万元的最低价中标。中标人就是当年香山街道书记华泉福的小舅子蒋嘉琪!看上去很象“阳光工程”,但其工程最终结算金额是:942698.48元 !是最低价中标价的2.2倍多!只要有后台,报最低价总能中标,中标后再做变更,这里的工程能算黑暗一点吧!!! 因为我将当年香山街道书记华泉福、其小舅子蒋嘉琪所做的工程曝光,苏州太湖度假区管委会副主任兼政法委书记华泉福恼羞成怒、利用手中政法委书记的大权打击报复举报人,这种卑鄙手段极其恶劣,思想龌龊、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今特发于互联网,让社会和舆论一起来监督! 感谢网管发布,感谢网友转载和顶贴。 同时欢迎媒体与网络炒作团队联系我!让黑暗曝光,使苏州的水更清、天更蓝! 本人说明:举报人的我并不是做工程的,从未参与工程的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