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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发挥群众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有效作用

如何发挥群众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有效作用  

 
汉阴县纪委监察局信访室    
张雪梅

       胡总书记强调,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的发展和自身建设离不开群众的支持和监督,群众参与反腐倡廉是党的建设规律的内在要求。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群众参与反腐倡廉的氛围
      浓厚的社会氛围是群众自觉参与反腐倡廉的“助推器”。新形势下群众的民主意识增强,在全社会营造反腐倡廉的风气,让广大群众都来参与势在必行。一是启发群众反腐觉悟。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但让群众参与反腐,还须克服认识偏差、启发觉悟。做到“四个认清”:认清自己在党的事业建设发展中的历史地位和作用,克服反腐败无所作为的思想;认清反腐败关系每个人的切实利益,克服认为惩治和预防腐败是政府部门的事,反腐败与己无关的思想;认清反腐败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克服对腐败现象不愿作为的思想;认清国家法律法规赋予人民的权利和义务,克服害怕打击报复,不敢作为的思想。二是创新廉政文化形式。廉政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八荣八耻”、公民道德规范、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等为主要内容,紧贴生活,创作出群众喜闻乐见、易于参与、特色鲜明的廉政文化;要通过知识竞赛、廉政书画比赛、观看廉政电影等方式,运用网络、手机短信、公益广告、廉政歌曲等载体,向群众进行广泛廉政宣传;要把廉政文化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活动,推进廉政文化大众化,让先进的廉政文化引领群众价值观念、精神力量和行为习惯。三是彰显群众反腐典型。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要始终把推广典型、弘扬正气,作为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主旋律,既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和各种歪风邪气,又大张旗鼓地宣扬各行各业中涌现出的廉政典型;要总结群众反腐倡廉的经验,推广好的做法;要宣扬群众身边的廉政典型,使群众从身边的具体人、具体事中潜移默化。尤其要加大对领导干部和基层干部中廉政典型的宣扬,以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廉政规定、弘扬新风正气影响和带动群众,营造遵廉守廉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严格执纪办案,增强群众参与反腐倡廉的信心
      严厉惩处腐败分子,是构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必然要求,也是增强群众参与反腐败信心的有效途径。一是突出难点案件,增强群众信心。要坚持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解群众之所难。要紧紧盯住群众反映大、社会影响恶劣的难点案件,排除阻力,坚决查处,才能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反腐倡廉建设才有可靠的力量源泉。二是抓住热点问题,赢得群众信任。增强群众参与反腐败的信心,必须着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热点问题。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要直查快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树立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尤其对群众举报的大案要案线索,要认真对待,严肃查办,彰显党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心,增强广大群众同腐败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要经常深入到群众中去调查研究,分析掌握一个阶段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把群众呼声变成行动,把群众愿望变成现实,赢得群众对党的信任。三是注重查办效应,坚定群众信念。通过电视、广播、网络、书刊等形式,及时将案件的查处情况向群众和全社会通报,对一些群众关心的重要案件,要进行跟踪报道,让群众来点评,看群众是否满意。让群众从打击腐败行动上坚定对党的信赖,坚定通过广大群众的共同努力,反腐败斗争就一定能取得胜利的信念。
      三、完善制度机制,畅通群众参与反腐倡廉的渠道
      腐败的滋生和蔓延具有动态变化的特点,从一定意义上讲,反腐倡廉的过程,就是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完善的过程。一是事务公开要合理。要把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明确党务、政务、村务等方面的公开内容,在不涉及秘密的情况下,要尽可能向群众公开规定的内容;科学划定公开的范围、时间和地点,既要保证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又要防止出现公开中的“大民主”;严格规范公开的程序和方法,采取公示栏、电子屏、电视、广播、网络等方式,及时将重要事项、办理结果等向群众公开。二是信访举报要合作。信访举报是群众参与反腐倡廉的重要手段。各级信访部门、纪检部门和司法机关等单位,在向全社会公开举报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领导接待日的同时,要加强相互之间的信息通报,切实畅通群众信访的渠道;要建立完善干部下访制度,经常到基层了解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采集反腐倡廉信息;要完善信访处理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制,保证群众电话有人接听、来信有人办理、来访有人接待、诉求有人解决。三是工作协调要合拍。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在反腐败斗争中的主协调作用,确保查处工作协调一致。纪检部门与行政部门之间的协调要合拍,定期组织召开工作协调会议,通报情况,明确分工,形成工作的整体合力;上级与下级之间的协调要合拍,加强上级与下级、机关与基层之间的沟通,确保上传下达顺畅,信息反馈及时;组织决策与人民群众意愿要合拍,在研究决策时,要公开听证、征求意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建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四是监督保护要合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保证群众在反腐败中的人身安全,是做好群众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环节。要建立群众来信来访保密制度,对群众来信来访实行专人管理。对打击报复行为,要按照法律程序,严厉惩罚当事人,并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
      四、强化能力素质,提高群众参与反腐倡廉的实效
      反腐败斗争涉及到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政治性、政策性和法规性都很强,对群众能力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一是强化政治素质。讲政治是新形势下对广大群众参与反腐败提出的新要求。要经常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活动,为群众宣传党的反腐败主张和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不断增强群众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提高群众从政治和全局高度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引导群众善于用政治的眼光去发现、认识和揭发各种腐败现象。二是强化民主素质。党的十七大指出,要不断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加快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高群众的民主认知能力,了解掌握民主政治参与程序和方法。要依据宪法和法律对群众政治权利规定,对群众民主参与的内容、范围、方式予以规范,促进民主参与经常化和规范化。三是强化法律素质。法律法规是群众参与反腐败的有效手段和基本遵循,必须提高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能力素质。要教育群众通过法律的渠道参与反腐败,认真履行法律赋予人民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步骤去反腐败;用法律的手段反腐败,认真理解把握法律法规对各类腐败现象的定义,用法律的武器去认识腐败,揭露腐败,做到不胡告、不乱告、不诬告。引导群众用法律知识去解决实际问题,靠法律武器去维护合法权益,以规章制度来规范自身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