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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举报受理工作 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做好举报受理工作 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中共岳阳市委组织部

   

近年来,我市在干部工作中充分发挥群众举报的监督作用,坚持有报必受、受理必查、查实必究,切实加强了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一、坚持有报必受,认真受理群众举报

一是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市委对群众举报非常重视,建立了市级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市级领导轮流值班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批办查处群众举报中反映的问题。市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听取受理群众举报和干部监督工作的汇报,交任务、提要求,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市委组织部成立了受理群众举报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任组长,分管副部长、纪检组长、干部监督科科长等为成员,明确干部监督科专门受理相关方面的群众举报,配备了专职人员,明确了工作任务。市委组织部开通了“12380”专用举报电话,市、县组织部门均设立了群众举报信箱。干部监督科在承诺时间内,坚持安排人员值班,做到认真接听每一个举报电话、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群众、仔细审核每一起举报信件。不管是来电、来访举报,还是来信举报,都能认真对待,举报一起,受理一起,登记一起。

二是规范受理程序和纪律。我们建立完善了《受理举报工作制度》、《受理举报工作保密纪律》等一系列制度,对受理举报工作的原则、方法、程序、要求、纪律等作出了明确具体规定。印制了《群众举报登记表》、《来信来访登记表》、《来信来访摘报》、《信访批转函》等受理举报工作表格,做到受理有登记、办理有批示、转办有手续、结案有报告;制订了受理群众举报工作程序,严格按照“登记、受理、呈报、查核、处理、回复”的程序受理群众举报,不管是受理电话举报,还是来信来访举报,先填写来信来访摘报进行登记,再报主管副部长阅批,然后报部长审批;制订了群众举报保密工作纪律,注重保护举报人的权益,防止出现因举报内容的泄密而使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的现象。

三是努力拓宽群众举报渠道。我们在全市大力推行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经济责任审计审前公示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使广大干部群众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由过去任职时的监督变成了对干部使用全过程的监督,扩大了监督的覆盖面。市委组织部从市级老领导,纪检、监察、信访等部门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基层党员干部中聘请了20名公道正派监督员,赋予监督员列席部务会、查阅组织部部务会议记录、召集有关人员座谈了解情况、开展专项调查的权利,及时收集干部任用方面的群众举报,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也聘请了一批公道正派监督员。我们每年多次召开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与纪检监察、人事、审计、法院、信访等部门单位沟通情况,交流信息,及时收集群众对领导干部及干部任用工作的举报信息,更全面地掌握了解情况,研究解决干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还坚持定期走访执纪执法部门,掌握领导干部被立案审查、信访调查、信访摘报的处理情况。

二、坚持受理必查,切实做好调查核实工作

对于群众举报,我们坚持受理一起,调查一起,充分保护群众举报的积极性。凡是举报事实清楚的署名举报,迅速调查核实;对于匿名举报,根据分析有查核价值的,努力查实。反映不属于本级管理干部的群众举报,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时批转有关单位党组织查核后限期上报结果。今年1?9月,我们共受理举报13件,已查核12件,查核率达92.3%。在查核过程中,我们主要采取以下三种查核方式:

一是领导带头查。坚持部领导带头、查办群众举报制度,近三年,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领导带头牵头查办的举报件共78件,占总数的45.6%。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盛荣华到任以来,共查阅处理举报18件,亲自参与4件重点举报件的查核处理工作。

二是联合纪委查。对于反映问题相对复杂的群众举报件,则与纪委相关科室联合调查核实。2003年2月,我们接到反映拟提拔任我市某区区委助理调研员何某生活作风问题的公示举报后,及时与市纪委沟通,取得了市纪委的支持配合,通过深入细致的联合调查核实,获取了何某生活作风问题的证据,报请市委常委会议复议后,取消了何某的提拔任职资格,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其党纪政纪处分。

三是落实查办责任制。我们规定,一般举报,一个月查办核实;疑难举报,三个月查办核实。同时,采取每月电话催报、半年文字通报等办法,督促承办单位限时查结上报我们批转查核的群众举报:凡是批转的一些重要案件,则要求承办单位主要领导亲自参与调查核实和处理,及时上报结果。

三、坚持查实必究,注重运用查核结果

我们注重做好查核结果的运用工作,严防出现重调查核实、轻结果运用的现象。

一是妥善处置。通过查核群众举报案件,向有轻微错误的领导干部“打招呼”,进行谈话教育;有违纪问题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反映失实的,向被举报对象予以澄清。自实施组织部门受理举报制度以来,我们共对21名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或批评教育,取消了8名县处级领导干部提拔任职事项,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人,纠正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调整使用干部案件2起,充分发挥了群众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作用。对群众举报的拟提拔任职干部,我们十分谨慎,经查实确有问题的,不予提拔;一时难以查靖的,暂缓提拔。如2002年10月,在考察我市某区一名副区长人选时,有群众举报反映被考察对象的有关问题,部务会非常重视,责成考察组进行了调查核实。由于举报反映的问题在考察期间没有查清,部务会提出了对其暂缓提拔的意见。

二是书面通报。我们对查办的举报件进行通报,达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的目的。今年5月,我们接到关于某县县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问题的举报后,迅速组织力量深入该县调查核实,通过听汇报、搞座谈、查资料、看干部档案,发现近两年这个县的县委在干部调整使用上存在超职数配备县直部门领导干部、个别干部的提拔任职资格把关不严等问题。部务会对这次调查非常重视,调查前专门开会研究,调查后听取了情况汇报,作出了责成这个县的县委迅速整改、对分管组织工作的县级领导提出批评和将其整改情况通报全市的处理意见。这个县县委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纠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得到规范。

三是及时回复。我们拟定了群众举报回复制度,对署真实姓名的群众举报,查核办结后,坚持在3天之内将调查处理结果向举报人回复,做到了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2002年以来,我们共回复署名举报64件,办结回复率达100%,举报人对调查处理结果和组织部门实行受理举报及时回复制度均非常满意,近2年没有出现重复举报件。(全省干部监督工作会议发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