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从这个案件最后改判的结果看,确实法律战胜了邪恶,但那些乱法的人并没有被追究,说明在我国的违法成本 |
内容:我国的法官,好象是有尚方宝剑,不管怎样违法,只要不与法院领导和上级对市面上干,就永不会有事.这种司法体制真的使人无语,此与中国古代的刑不上大夫的做法有何不一样呢,我想它们的内质是一致的.要真的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一部严法是不行的,如果有一部法规定法官故意违法裁判的,根据他所犯的法严重程度,民事上有罚款,其罚的金额要与受害人的损失金额等同,还应有降级调离、行政开除、够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犯罪,与民同罚同处,直致死刑。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治理好司法黒暗。 |
主题:法律确实能控制大部份人,有权有钱的人必竟是少数。 |
内容:世上没有一个绝对公平的事,不光我们国家,就是西方的欧美又如何,美国的白人和黑人犯下的同一种罪,白人有可能判无罪,黑人说不定判重罪。这就是现实,朋友们不要太天真了。 |
主题:人要想得开些,这样的事在我们国家太多了. |
内容:现在的互联网上经常看到,很多违法法者,因他们有权有钱,几个处理了?甚至于别人拿刀杀你时,你如果反抗不小心把对方杀死了,还要判你的刑呢,这叫胡搞,叫什么司法.不要太相信法律,但是,如果两方都无权无钱的人打官司,可能容易显现出出法律的公平性,如果两方的地位不对称,法律就不好说了. |
主题:这个案子是一个比较典型的指鹿为马的判决,法官的胆子真大. |
内容:不过随着我国的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我相信此类敢于公开违法的判决会越来越少的,我们应对国家抱有信心.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违法成本太低的原因,如果我们国家重典治贪治违法者落到实处,该杀的要杀,该判的林判,如果做到了这点,不愁治不了这些枉法者. |
主题:上述的这个贴子,其实应补充一点,最后二审由荆州市中级法撤销了沙市区法院的判决,法律终归取得了胜利。 |
内容:我是这个案件一审被告的代理人,在代理此案的过程中,深切地体会到法律的伟大,法律终于战胜了邪恶,但经过此案后,作为代理人的我,心中特别痛苦,为什么在一个人民认为是讲理的地方,却是最不讲理的,那些披着法官外衣的人,为什么在法院还有市场?法院的院长们做什么去了,这些院长难道都成了花瓶? |
主题:为什么湖北沙市区法院会产生这个黑暗判决? |
内容:其根本原因是这个法院有大问题,也许说不清道不明的问题,但到底是什么问题,我们没有沙市区法院的消息,更没有他些枉法者的消息,为什么湖北会产生这些东西,这与湖北法院系统历来近亲繁治有很大的关系。希望湖北法院系统能做到有错必纠,改正错误。 |
主题:此判决公开与我国法律为敌 |
内容:我就不明白,为什么这类司法界的毒瘤不早点从法院清理出去?为什么还要让沙市区法院背这口黑锅?这个案件在中国目前的判例中,还真没发现过有这一类的判决。许多年过去了,那些枉法者至今仍活得好好的,理又何在?法又何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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